法官因记不清20万元是被告还是原告送的,把送钱的一方判输了。
法官因记不清20万元是被告还是原告送的,把送钱的一方判输了。难道受贿没有一本明细账吗?
五花八门的腐败方式都有,每一个腐败官员被查之后,都会令我们瓜众见识一下他们腐败的技能。他们人人都有一套独特的腐败方式,只有我们想不到的,没有他们做不到的。
案件当事人贾某与王某,因工程款纠纷上了法庭,在一审中贾某败诉。贾某称,一审败诉后,他们非常想不通,这么明了的案子他们怎么会输呢?王某早在2015年3月就被政府强制清除出了建筑市场,怎么可能还在我们的工程里施工呢?这是多么简单的道理?
由于自己觉得一审不公,贾某想找一位懂法律的人帮忙参谋一下,看他们这么有理有据的官司到底是输在了哪里?所以,贾某就通过公司员工认识了鞍山市中院退休的老法官邴某。
“工作经验丰富”的邴某,在看案卷过程中,发现该案的二审主审法官是辽宁高院张祥楹,主动表示其认识张祥楹,就决定去问问张祥楹。邴某与张祥楹法官相识已有十多年,他认为这个案子贾某方“有点理”,于是找到法官张祥楹,将上诉书和一审判决给了张祥楹。
当后来邴某询问案件进展时,老熟人张法官回答很爽快,事情已经办妥。据邴某描述,2019年11月21日,张祥楹向他表示,再拿点钱后就会发判决,他就约贾某前来送钱。当天下午,邴某和贾某按照约定开车来到辽宁高院北门。邴某称,他清楚地记得当天是下午五点左右,张祥楹开着一辆黑色本田轿车,他就充当了“搬运工”的角色,将20万从贾某的车后备箱搬过来放到了张祥楹的车后备箱。
原来这些腐败分子挣钱就是这么简单,从另一个车上挪到自己车上,几十万就到手了。只要手中有权力,搬砖的速度,远远比不上权力搬钱。
贾某认为,钱送出去了,事儿肯定要被摆平了。结果三天后,贾某傻了眼,判决书上写着“驳回上诉请求,维持原判”,判决书下发日期是2019年11月19日。让贾某想不通的是,判决书已经下达,法官为什么还继续“要钱”?
原来真相是,办案的张法官把送给他20万元的人忘记了,也不知道是贾某送的还是王某送的?就稀里糊涂的驳回了上诉请求。
事后一个多月,张祥楹向邴某解释称:“记反了”。2019年12月16日下午,邴某再次和张祥楹在辽宁高法附近见面,商谈接下来如何处理这件“记反了”的事。在邴某后来出示的一段录音中显示,张祥楹对邴某解释说:“你不是告诉我维持吗?我就听到维持(指判决)就完事了。”其间,张祥楹曾两次打自己的嘴巴表示懊悔,并大谈与邴某的感情。张祥楹还向邴某提出:“明天后天你过来,我把东西带过来,你把‘材料’拿回去”。炳某不同意,回复:“你净扯淡。”
据邴某称,张祥楹说的“东西”和“材料”是指20万元钱。之后张祥楹通过葫芦岛市中院等多人劝说邴某,让他把钱取回去,别因为这20万的贿赂款把大家都拉下水。退休老法官邴某觉得自己是中间人,事情办成这个样子,给对方没法交代,最后在葫芦岛同事的劝说见证下收回张祥楹退回的20万元贿赂款。
贾某针对张祥楹收受贿赂一事,也进行了举报,辽宁省纪检监察部门也称对该事件要进行调查。但在未来的很长日子里,法官张祥楹却没有受到任何处罚,举报人贾某给辽宁省高院打过多部电话,均无人接听。被举报的法官张楹祥得知有记者介入后,也随即挂断了电话,发去的信息也没有回。
以上这个实际案例,足以能够看懂整个司法部门的腐败。一审判决不公;又遇到行贿受贿的一辈子的退休老法官;二审主审法官直接向“托儿”(退休法官)按照他们的行规要钱20万;办案法官因收受贿成了习惯,忘记了20万是哪方送的;收钱不办事儿,退回受贿款;司法界同道法官从中做说和;最后行贿受贿双方翻脸。
难怪现在上访的人那么多,都是这些蛀虫把老百姓祸害的了。老百姓把他们看成希望,他们却把老百姓看成韭菜。老百姓的案子越是冤,他们越能从中挣钱,所谓的社会存在的安全隐患,都是他们这些人造成的。
我在去年年底写过一篇文章,标题是‘法律人都不相信法律了,我们老百姓该怎么办?’文章中的内容是一个法学界的人,因为自己有了冤情自杀了。
法学界的人为什么不选择上访和上诉,偏偏选择了自杀这条路?因为他自己非常清楚司法界的腐败。别看有些人满嘴说的全是正能量,其实心里比我们清楚的还多,这方面无需解释,看看那些法律界的人和腐败官员自杀就知道了。但凡有一点信任,他们也会选择上诉。他们的自杀也更能说明,最不相信法治的人就是他们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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